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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 • 第三章 周书恒
最后更新: 2026年7月21日 下午1:45    总字数: 5191

他把曼宁的遗体从地上抱起来的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她躺在地上会冷。

八月的幻海市,柏油路面被晒了一整天,傍晚六点依然滚烫。

曼宁的血漫过那些细小的砂粒和裂缝,冒着若有若无的热气。

周书恒跪在那片血泊里,膝盖压着那把折叠刀,刀柄硌得生疼。他抱着她,一只手托着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徒劳地按着她身上那些洞。太多了。

他按不过来。

她的眼睛还睁着。

“曼宁,”他说,声音不像自己的,像是从别人嘴里发出来的,“曼宁,你看着我。你看着我。”

她没有看他。

她的瞳孔已经散了。

围观的人群里有人在尖叫,有人在打电话,有人在拍视频。

周书恒听不见这些。他听见的是曼宁在他耳边的声音,早上的声音——“今晚你几点回来?我煲汤,西洋菜汤,你上次说想喝那个。”他出门前亲了她额头一下,说大概七点,让她等他。

她说好,然后翻了个身继续睡,头发散在枕头上。

那大概是七个小时前的事。

现在她躺在他怀里,碎花裙子湿透了,白色帆布鞋掉了一只。

她的手机摔在不远处,屏幕还亮着,上面是一条没打完的短信,你到哪啦,我在Kopitam(茶室)门口——

他把脸贴在她头发上,闭上了眼睛。

他闻到了血腥味,闻到了她洗发水的味道。

两种味道搅在一起,变成一种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气味。

重案组的人来的时候,书恒还跪在那里。他的搭档刘天池蹲下来,一只手放在他肩膀上,叫他的名字。

叫了好几遍,他才抬起头。

“书恒,让我们做事。”天池的声音很轻。

书恒低头看了看曼宁的脸,又看了看自己手上的血。

他在裤子上擦了擦,擦不掉,已经干了,变成一层深褐色的膜覆在掌纹上。

他把曼宁轻轻放回地上,动作很慢,像是怕吵醒她。

他站起来。

膝盖上的血已经开始凝固,扯着裤子的布料,走一步就黏一下。

“疑犯在哪?”他问。

“警方已经带回去了,正在拘留室。你别——”

“我去看看。”

“书恒。”

“我说我去看看。”

天池没再拦他。做了八年搭档,他知道什么时候拦得住书恒,什么时候拦不住。

书恒往警车的方向走了几步,经过茶室门口,看见地上那把刀。

一柄黑色的折叠刀,刀刃不到十厘米长,塑胶把手上缠着黑色防滑胶带,已经被血浸透了。

鉴证科的人正在拍照,放比例尺。

十厘米。

这么小的刀,怎么能在一个人身上捅出那么多洞?

他在心里数了一下。刚才抱着曼宁的时候,他看到了,他在数。

他没办法不数。

他是警察,他的眼睛看到伤口就会自动计算数量、角度、深度。前胸,腹部,手臂,手掌——她伸手挡过,手掌上有贯穿伤。伤口密集得像是有人拿着刀在她身上疯狂地戳,一刀接一刀,没有停过。二十,三十,五十——

他停住了。

不能再数了。

数下去他会疯。

回到警局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多。书恒走进大楼,走廊里的日光灯照得他眼睛发酸。值班的同事看到他,站起来想说什么,他摆了摆手,径直往拘留室的方向走。

他在那扇磨砂玻璃门前停下来。

透过门上的小窗,他看到了那个男人。

瘦,很瘦。

头发乱糟糟的,穿着一件皱巴巴的白衬衫,袖口有一圈黄色的汗渍。

他坐在铁架床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低着头,像一个被老师罚站的小学生。他脸上的表情,书恒盯着看了很久,是茫然。纯粹的、彻底的茫然。好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不知道外面为什么有这么多穿制服的人走来走去,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书恒的手握住了门把手。不锈钢的,冰凉。

“书恒。”

身后传来声音。是程警官,重案组组长。

“你过来一下。”程警官说。

“我先跟他聊聊。”

“周书恒。”程警官的语气变了,“你知道你现在不能进去。”

书恒的手没有从门把手上松开。

他盯着那扇门,指节泛白。

“我不会打他。我保证。”

“但你不能进去。This is an Order!(这是命令)”

书恒沉默了很久。

走廊里只有空调的嗡嗡声和远处办公室传来的电话铃声。最后他松开了手,转过身,看着程警官。

“他叫什么?”

“David Wong。二十三岁,在一家贸易公司做文员。没有前科。”

“他认了?”

“认了。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曼宁为什么不认识我。这是他的原话。”

书恒觉得自己的太阳穴在跳。

“什么意思?”

“他说曼宁是他女朋友。他说他们在一起很久了,说他们约好了私奔。他的口供前后矛盾,但态度很笃定。”程警官顿了顿,“初步判断,可能有精神问题。已经安排心理评估。”

书恒没有说话。

他靠在走廊的墙上,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上那排日光灯。灯光刺眼,他眯起眼睛,然后闭上。

曼宁今早还躺在他身边,嫌他闹钟太吵。

曼宁昨晚还在沙发上蜷着腿看案件,一边看一边骂对方律师是白痴。

曼宁上个月还跟他吵了一架,因为他又忘了他们的周年纪念日,她冷战了两天,最后他买了一个很难吃的蛋糕赔罪,她吃了一口说“这也太难吃了”,然后笑了。

她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瞬间,他都记得。

他记得她喝茶要少糖,记得她走路先迈左脚,记得她笑的时候喜欢眯眼睛,记得她生气的时候不说话但会用鼻孔出气。

他记得她身上所有的事情。

而隔壁那扇门里的王八蛋说,她是他的女朋友。

书恒睁开眼睛。

“我想看他的资料。”

“明天——”

“现在。”

程警官看了他几秒,叹了口气,转身往办公室走去。

书恒跟在后面,脚步很稳,一步一步踩在走廊的瓷砖上,鞋底沾着的血已经干了,每走一步都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办公室里,程警官从档案柜里抽出一个文件夹递给他。

书恒接过来,翻开。

第一页是David Wong的基本资料。二十三岁,幻海市本地人,父母离异,跟着父亲长大。学历是高中毕业,之后做过几份零工,两年前进了现在的贸易公司。没有犯罪记录,没有交通罚单,什么都没有。

第二页是他的口供摘要。

书恒站在那里读,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我不认识她。”

“我不是故意的,我爱她,我只是想带她走。”

“她不认识我了。她怎么会不认识我?”

“我不是精神病。你们不要说我是精神病。”

书恒把文件夹合上,放在桌上。

“他住哪?”

“你今晚什么都不要做,”程警官把文件夹收回去,“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后续的事情,我们会处理。”

书恒点了点头,转身走出办公室。

经过拘留室的时候,他没有往那扇门看。

他走出警局大门,站在台阶上,掏出手机。

屏幕亮了。曼宁的未读消息还躺在通知栏里。

最后一条是下午两点五十二分发的:今天好热,我在Kopitam(茶室)等你哦,带冰的来!

下面还有一个表情,一个融化的小雪人。

书恒盯着那个小雪人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手机锁屏,放进口袋,走下台阶。

他没有回家。

他开着车,在幻海市的街道上转了很久。

经过他们第一次约会的电影院,经过她最喜欢的糖水铺,经过那间她每周六都要去的茶室。

茶室已经关了门,门口的人行道被警戒线围起来,路灯下还能看到地面上暗色的痕迹。他开过去,没停。

凌晨三点,他回到了他们的公寓。

玄关的灯还开着。

是曼宁的习惯,她总说留一盏灯等他回来。

鞋柜旁边放着她今早脱下来的拖鞋,两只不齐,一只翻过来扣在地上。

沙发上还摊着她的案件卷宗,茶几上放着半杯喝剩的白开水,杯沿有一圈她的唇膏印,淡淡的珊瑚色。

他站在客厅中央,看着这一切。

屋子里太安静了。安静得他能听到冰箱压缩机运转的声音,能听到楼上邻居走路时地板轻微的吱呀声。

以前曼宁在的时候,这间屋子从来不会这么安静。她会放歌,会一边煮饭一边跟他讲今天遇到的奇葩客户,会突然从背后抱住他问他晚饭好不好吃。

西洋菜还在冰箱里。

他打开冰箱门的时候看到了,放在保鲜层,用塑料袋包着,旁边是一盒瘦肉和两颗蜜枣。

她早上买的。

她早上还活着,去巴刹(菜市场)买了菜,跟卖肉的Uncle讨价还价,走回来的路上大概还顺便去茶室买了一杯少糖的冰奶茶。

书恒关上冰箱门,走到沙发边坐下。

他拿起曼宁的案件卷宗,翻了两页,又放下。

然后他把她的那半杯水端起来,放在手心里。

水已经凉透了,杯壁上她的唇膏印还清晰可见。

他没有喝。

他把杯子放了回去。

他开始想那些他当警察十二年来看过的现场照片。

刀伤,刺伤,钝器伤。

他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亡,写过无数份验尸报告,出庭作证过几十次。

他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他以为死亡对他而言只是一份文件、一个编号、一个需要解决的案子。

但曼宁不是案子。

曼宁是他早上亲吻的人。

是他打算求婚的人。

戒指已经买好了,藏在衣柜最上面那层抽屉里,放在一个黑色的丝绒盒子里。他本来打算下个月她生日的时候拿出来。

现在那个盒子还在衣柜里。

可曼宁已经不在了。

他把头埋进手掌里,十指插进头发,用力抓着。

眼眶很烫,但没有眼泪。

从茶室到现在,他一直没有哭。

不是不想,是哭不出来。好像身体里那个掌管眼泪的开关被人拔掉了,只剩下一个巨大的空洞,从胸腔一直蔓延到四肢百骸。

他想起那个王八蛋的脸。

那张茫然的、无害的脸。

那张脸的主人拿着一把十厘米的刀,在他爱的人身上捅了一百刀。

一百刀。

这个数字在书恒心里已经转了很多遍了。

从鉴证科同事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一百刀是什么概念?一百刀需要多长的时间?需要多大的力气?需要多深的恨?

但那个男人说,他爱她。

书恒把手从头发里抽出来,站起来,走到阳台。

凌晨的幻海市很安静,远处高架桥上偶尔有车驶过,车灯在黑暗里划出流动的光弧。他点了一支烟——曼宁不让他抽烟,他戒了快两年。这支烟是从茶几下翻出来的,大概是以前剩下的。

他抽了一口,呛得咳了两声,然后继续抽。

烟雾在夜风里散开。他看着远处那些模糊的建筑轮廓,想着王八蛋说的那句话——“曼宁为什么不认识我?”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David说的曼宁,和他认识的曼宁,不是同一个人。

他认识的曼宁是真实的。

会赖床,会骂对方律师是白痴,会在他忘记纪念日的时候冷战,会在他加班到深夜的时候发消息说“你还不回来我要锁门了”。

她有血有肉,有脾气有温度,会在冬天把手塞进他的后颈取暖,会在他感冒的时候皱着眉头逼他喝苦得要命的中药。

而David嘴里的那个曼宁,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是他脑子里造出来的一个幻影,一个完美的、永远不会拒绝他的形象。

他把那个幻影投射在一个真实的人身上,然后在真实的人不认识他的时候,杀死了她。

书恒把烟掐灭在阳台的栏杆上。

烟灰落在十九楼的夜色里,瞬间就被风卷走了。

他转身走回客厅,拿起手机。屏幕上有十几个未接来电和几十条信息,来自同事、朋友、曼宁的家人。

他一条都没看,直接拨了一个号码。

响了三声,对面接起来。

是天池,声音带着被吵醒的沙哑。

“书恒?你没事吧?”

“我想查这个案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你不能。”

“我知道规矩。但我需要。”

“书恒——”

“天池,”书恒的声音很平静,“我当了十二年警察。我抓过杀人犯,处理过分尸案,在验尸房里吃过盒饭。我可以处理。但这个王八蛋David Wong——我要自己查。”

天池沉默了很久。

书恒能听到电话那头有翻身的声音,大概是天池坐起来了。

“程Sir不会同意的。上面也不会同意。”

“那就让我旁听。任何事都可以。别把我从这个案子里踢出去。”

“你为什么非要这样折磨自己?”

书恒没有回答。他站在客厅中央,手里握着手机,目光落在茶几上那半杯水上。

杯沿的珊瑚色唇膏印已经快干了,边缘开始剥落。

“因为她是我的。”他终于说,“她活着的最后一秒钟,我没有在她身边。但她死后的每一秒钟,我要在。”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长长的叹息。

“明天早上八点,我们谈谈。”

电话挂断了。书恒把手机放在茶几上,在旁边坐了很久。

窗外的天开始蒙蒙亮,灰蓝色的光从窗帘缝隙里渗进来,照在沙发上,照在那些摊开的案件卷宗上,照在那半杯水上。

书恒没有睡。他等到天亮,洗了澡,换了干净的衬衫,刮了胡子。

镜子里的人眼眶通红,但表情很平静。

他把警徽别在腰带上,拿起手机和车钥匙,走出门。

下楼的时候,他经过楼下的信箱。

曼宁的信箱上贴着她自己的名字标签,粉红色的,边角翘起来一个角。

他伸手把它按平,然后转身推开楼道的门。

门外的幻海市已经醒了。车流、人声、远处清真寺的晨祷声,所有声音搅在一起,涌进这个八月的早晨。

书恒深吸一口气,走向自己的车。

他要去见那个杀了曼宁的人。

不是为了审问他。

不是为了给他定罪。他只是想知道,那把刀落下去的时候,David眼睛里看到的人,到底是谁。

那是一个不存在的曼宁。

而他周书恒,要替那个真实的姚曼宁,把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件关于她的事,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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