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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4年2月7日 上午1:02    总字数: 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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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于淮景谈过一场恋爱。一场莫名其妙的恋爱。”

     第一次见他是我在一家小酒馆给乐队伴奏的晚上。乐队原来的键盘手是我宿舍室友,当时她男神临时来了个电话邀她看电影,乐队演出又不能缺键盘手,宿舍四个人里除她以外唯一一个会弹琴的我在她软磨硬泡下答应帮忙。

     因为室友说只是个小演出,我套了件oversize T恤,将过长的衣摆一半随意塞进高腰牛仔裤里,妆都没化,涂个口红就出门了。踩着五厘米的高跟翻毛短靴,左耳上耳钉链跟着脚步一晃一晃的,室友笑我看起来更像是要去打群架的小太妹。

     小酒馆藏匿在一条暗巷里,橙黄的光从半透明的玻璃门照出来,照到角落小小一团正在舔毛的小黑猫。距离演出时间还早,我忍不住学它喵喵叫,蹲下来逗它玩会儿。可是还没来得及摸到它酒馆的门就被人从里头推开,木门闷重的声响将猫咪惊跑了。

     没想到这么隐蔽的酒馆会有这么多人。

     酒馆从外面看很小但其实内部空间还挺大,即使人这么多也不显得拥挤。到乐队演出时酒馆的灯就暗了下来,仅留几束灯光打在舞台。我在舞台上调试键盘,轻轻往下扫一眼,原本面孔清晰的男男女女便成了一片黑压压的人群。

     主唱是个叫秦娜的女孩,明明是乐队里的老幺长相却偏成熟,一双桃花眼眼线上挑,眼角一颗美人痣更是为她的长相添了分妩媚。秦娜的声音与长相反差也挺大,嗓音甜美但又不会过于甜腻,温润的音色夹带着磁性,让人听着很舒服。一曲三分十二秒的《This Is Not A Love Song》在掌声中画上句点。人群中的欢呼声随即爆发,原本平静的场面因一场乐队演出变得有些嘈杂,却又似乎本该如此——热闹张扬、跋扈肆意。

     谢幕后好些观众上台给秦娜献花表白,我和其他成员先退场到后台收拾东西,临走之际却被一个女孩拦住。

     “小姐姐,这是那边的帅哥给你的。”

     女孩将一束玫瑰塞进我怀里,抬手朝角落指了指后红着脸跑开了。

     我在吧台要了杯blacklabel,好奇地往角落的卡座走去。距离越来越近,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逐渐清晰。欧式大双,冷白皮,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模样。嗯,确实帅。我走到他身侧,将酒杯放到他面前,率先开口。

     “回个礼,谢谢你的花。”

     他抬起头,一双眸子直直看我,目光深情却又漫不经心。

     他瞥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只是接过酒,用手掌心托着杯底,借着掌心的温度将酒香蒸起来边闻边喝。现在的人太多喝酒只是为了喝酒,讲究的人寥寥无几,让我对他的印象瞬间加分。

     在舞台上站了一晚,腿已经有点发酸,见他没有想开口的意思,我便径直在他旁边的空座坐下,怀里抱着那束火红的大玫瑰,正大光明地细细打量他。目光从饱满的额头到那双深邃大眼睛,再到挺直的鼻梁——每个角度都刻画得恰到好处。

     怎么会有人被上天如此眷顾。

     半晌,他终于耐不住,有些好笑地开口问我。

     “就有这么好看?”

     “嗯嗯。”

     “花痴。”

     “人不好色好什么?How are you吗?”

     “你这女孩子,怎么这么。。。”他话说到一半顿了顿,像是在想该用什么形容词才能表达得婉转一些,嘴角挂起一抹无奈的笑。

     “这么不矜持吗?拜托,现在都21世纪了耶,矜持能当饭吃?”

     他被我逗笑,开始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胡乱聊着。他一口一口地尝酒,我偶尔低头凑向花束轻闻,或许是身在酒馆,我总觉得花香里夹杂着一股酒味儿,时浓时淡,却不醉人。

     我们竟然就这样奇迹般地聊到临近打烊。

     直到良心发现的室友约会结束过来酒馆接我,我们才总算道别。到了巷口,我突然想起什么,小跑折回酒馆,冲他喊。

     “喂帅哥,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我叫嚷完才发现他正倚在吧台和老板说话,自己打断了人家对话是有多莽撞,耳根一下子烧得通红。

     他却完全不在乎,还对着我笑。

     “于淮景。”

-2

     「回到宿舍反射弧特长的我才猛然想起人家名字是知道了,但微信忘了要啊!我懊恼不已地趴在小床板上把脸埋进枕头里,手机突然‘叮’一声来了条微信。

点开一看是一条好友申请。」

-3

     「后来才知道,那天我折回去撞见的那一幕是他在向老板要我的联系方式。

     加上了联系方式,我们一有空就会约出来见面。吃饭看电影去水族馆游乐场动物园,我们一起做了很多事,一起路过很多街道,一起去过好几个城市,也一起看过很多风景。

     尽管因为于淮景是未出道的练习生,所以我们每次外出都得遮遮掩掩地避开人群,但和他在一起的时光真的很快乐。

     有别于初见时的高冷,混熟后我才发现原来于淮景有时也挺聒噪的,会拉着我叽叽喳喳地讲他最近都做了什么事,说最近公司活动多还要兼顾学校的事一天都睡不了几个小时;给新养的斗鱼取名叫千万,颜色很漂亮但放在家没人照顾,还要时刻防备着家里那只觊觎它的大灰猫十万,考虑着不如送人。。。每次待在一起,我们都是无话不聊,从咖啡聊到天气,从时事聊到时装,再从流行元素聊到电音摇滚。偶尔不想说话就挑个歌单分享耳机,依偎着坐在天台看夕阳在层层彩霞中缓缓落下,也看群鸽被车鸣声惊起,齐齐一排的渐渐飞远。

     一次我开玩笑说一辈子难得遇见这么合拍的人,你总觉得无聊而我也还算有趣,咱俩有默契有话题还合眼缘,不如试着在一起吧。于淮景回过头看我,盯住我几秒眨了眨眼说好啊。我们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开始交往约会,说好新鲜感过了无聊了就分开,不需要交换真心也就不需要负责。

     以前也不是没人给我表白写情书,可从小各方各面的优越条件早把我养出了一身傲气。于我而言所有人都一样。

     可于淮景是个例外。自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

     于淮景有时候会偷跑到我学校来,下课后就接我到他在外面租的音乐室去,说是环境更好对我练习更有帮助,而且他一个人实在无聊。

     我们都喜欢在安静昏暗的空间里找灵感,所以音乐室里往往只亮着一盏昏黄色的小灯,有时候索性将小灯也灭了,只有电脑设备和手机的微光在黑暗中闪着。

     我练琴时于淮景就待在边上调伴奏曲子或者写写词,偶尔也问我的意见讨论上三两句。他对音乐和写作很有天赋,经常自己创作,我成了他每首原创的第一位听众。礼尚往来,我每场演奏会他只要有空也会过来听听。

     虽然慢节奏的生活也挺享受,但我们俩都是追求新鲜感的人,所以在一起的时光更多都是在追寻刺激的路上。

     几乎各种刺激的游乐设施和高空项目我们都玩了一遍——鬼屋、过山车、跳楼机、蹦极。两个人共同享受着沉浸在尖叫声和坠落的快感。在遇见彼此以前,我们周围都很少有朋友喜欢或者敢玩这些,待在人群中难免显得孤独。

     在发现我胆子还可以以后于淮景还总爱拉着我去看午夜场恐怖片。每次不管我们之中谁先到,都会默契地按对方喜好买好饮料和大桶的爆米花。

     我喜欢鲜果汁,于淮景喜欢可乐。他曾说过喜欢可乐满满的气泡在喉间一颗颗炸开的感觉,酸爽刺激,舌尖还会有点麻麻的。

     其实刚开始出去看电影我们是买两个小盒爆米花的,但于淮景对甜的都没有什么欲望,每次都吃不完他自己的那份,后来就买大桶的了。哦对,人于淮景财大气粗,自己名下就有一家私人影院,但去过一次后我们都觉得老是去自家地儿玩多没意思,像一般情侣那样在公共影院约会还有撞见熟人的机会,多刺激。只是每次订票于淮景都订的情侣厅,说是坐着要舒服点。

     虽然我胆量还行不怕什么恐怖画面,但电影院的音效太好,偶尔也会有吓一跳的时候,我身体就会反射性一颤然后抓住最靠近的物体。于淮景心思细腻,在发现这点后每次看电影都会主动伸手让我挽住,有时还会像安抚小猫一样揉揉我头。

     “不怕,我在呢。”

     万年卡痰的低音炮竟然也可以这么该死的温柔。」

-4

     「我们两家都是经商的,自小家境优渥,在别人嘴里就是不用努力成天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他们不知道的是,正因为起点高,我们也比必须别人更努力才能一一撕掉别人给贴上的那些莫须有的标签,凭实力去反驳那些恶毒谩骂。同龄人还在牙牙学语的年纪,我就被家里送到北欧去拜师学琴,十六岁以前都寄宿在师父家里;而于淮景小时候也因为家里的原因离开家乡到加拿大一段时间而后又随公司到韩国集训。

     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同点,经历也不尽相同,不知不觉中居然就养出了默契,一眨眼睛就能猜出对方的心思。

     我们都是极敏感又缺乏安全感的人,习惯把笑脸留给他人眼泪只给自己看。哪怕早已见证过彼此的每一场蜕变,也见证过每一次的狼狈不堪,我们都依旧卸不下最后一层盔甲。他带我混进他的圈子时,在他一班兄弟面前我习惯装蠢装傻白甜,总是挂着甜甜的笑容,一副天真单纯绝世白莲的样子。而他在我那群姐妹面前也装作对什么事都风轻云淡,又冷又拽,一脸谁都欠他个二五八万的模样。

     我们像是恋人,却又更像知己。用他的话说,就像是两个寒夜里孤独的行人,各自经历了漫漫长路后遇见必然会相互吸引,在一起抱团取暖。

     电影《疯狂原始人》里有一句我们都认同的台词 That wasn't living, that was just not dying. There is a difference.

     如果生活只是一味地维持平淡,仅仅因为害怕跌倒就不敢去尝试新事物,那不是活着,只是不死而已,两者本质不同。」

-5

     「四月间于淮景跟着公司去了趟北京,回来的那晚不知道怎么回事,私人行程曝光了,一群私生从四面八方将机场围堵得水泄不通。

     那天也是我第一回离家出走。在家里跟爸妈吵得特别凶,刚好收到消息便一个甩门就在小区外直接搭了辆车头也不回地往于淮景的公司去。原本就情绪低落,偏偏一个又一个小时的还等不到人,没吃晚饭就跑出来胃仿佛也开始叫嚣。我蹲在街角无数次左右张望街道来来往往的车辆,心脏渐渐转凉下坠。

     第一次发觉夜晚原来会这么难熬。

    不记得等到了深夜还是凌晨,于淮景终于来了。迎面走来的那个人戴着顶渔夫帽压住长长了的刘海将额头挡得严严实实的,黑色口罩又遮住下半张脸 ,但我就是知道那是他。

     于淮景快步走来,拉住我的手就往对街跑,头也不回。他的手修长好看可又不会太过节骨分明而硌手,甚至还有点软肉,握起来很舒服。他一手牢牢握住了我整只手掌,特别温暖有安全感,我攥着他的手不经意紧了紧。

     我们跑了一段距离,他才放开我的手停下来,回头张望确认还有没有人跟上来。胃很疼很疼,我喘了一会换上口气,然后脑子一抽,垫脚抬手勾上他脖颈,闭眼吻上去。

     虽然从未真正有仪式感的确认过关系,可都默认了这种相处模式,放纵着彼此相互索取慰藉。

     毕竟女未嫁男未娶的,也不是杀人放火,难得看对了眼,性格也合得来,冲动一下又有什么关系?

     于淮景没有回应也没有避开,就这样放纵着我。半晌,我心里稍稍有了点踏实感后才分开。他轻声问,“好受点了么?”

     温柔且疏离。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这才发现眸子里依旧盛满深情,却独独没有爱意。

     我不想再去看那双眼,委屈巴巴地一头栽进他怀里,贪婪地闻着他身上的味道——是淡淡的海盐味香水。眼眶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发涩,头也有点昏沉沉的,我这才知道原来人也会晕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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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于淮景说他要去加拿大了,下个月就走,可能不回来了。

     我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然后看着他笑出来, “早说了玩玩而已该散就散了。想走就走呗,干嘛这么认真道别?”

     接着自以为语气傲娇,酷酷地说一句“我可不会去送你喔。”然后很洒脱地掉头走开。

     “对不起”我隐约听见身后一声轻轻的叹息。

     谁也不知道,我一转身就订了机票。和于淮景同一班机。

     日子一天天过,我盼着盼着终于盼到于淮景离开的前两天,没等到和他见面却等来了坏消息——父亲在公司突然倒下。姑姑将我接到医院去,急诊室的灯从白天亮到黑夜才终于熄灭。

     父亲还是走了,猝死的原因是心肌梗。

     母亲便只会整日抱着我以泪洗面,变得神神叨叨的,最后竟然随着父亲去了。悲伤之余我们都诧异,懦弱了一辈子的母亲居然在死亡面前勇敢了一次。

     根本没有喘息的机会,公司那里一群豺狼虎豹又因收到我父亲倒下的消息开始蠢蠢欲动,身为唯一继承人的我便得跟着姑姑到公司去,一方面暂定民心一方面摸索学习各种业务。

     以前从没想过我也会有这么抛弃梦想去适应朝九晚五的一天。然而生活也就这样,过着过着突然有天感觉也没那么难了。我终究还是放下了无用的高高在上的架子,学会了在酒桌上低头赔笑迎合着商场上的那些弯弯绕绕。

     清明午后,我和姑姑到墓园给父母扫墓,姑姑在一旁上香同他们说着话,无非又是念叨着什么我这个娇蛮任性的小公主终于长大,也能扛起责任了之类的感叹。

     阳光透过树梢洒在我身上,暖暖的,不知怎么才突然想起抽屉里那张积了灰的机票。

     那句不去送他真的一语成谶。」

-7

     「从得知这次出差的目的地开始,我就忍不住去想加拿大那么大有没有可能会那么巧遇见于淮景?假设真遇上了又会是在什么情景下?这两年来他过得好不好?会不会也有那么几个瞬间会想起我?

     所有想到的没想到的问题在相遇的第一面都没必要了。寒风呼啸,我伫立在街角一手拿着早冷掉的奶油牛角在啃,一手拿着咖啡抱着文件,想着二十分钟后的会议内容。然后不经意地一个抬眸便那么巧,不偏不倚瞧见了对街路灯下拥吻的一对情侣。欧洲国家民风开放,这也不算什么稀罕事,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就不由自主地往那儿多看了几眼。

     第一眼,亚洲面孔。

     第二眼,喔中国人。

     倒不是我一见亚洲面孔就断定是中国人,不过是因为对面一位正好是旧识。

     也许是我目光过于灼热,也可能是对面反应敏锐,男方一下子把女方往怀里带,风衣将女孩儿的脸遮得严严实实然后目光警惕地回望过来。

     四目相对。

     我颇为尴尬地举起拿着咖啡杯的右手挥了挥,挤出一声“Hi。”

     于淮景这才认出我来,宛如松了口气的样子笑起来,然后牵着那小女友的手大大方方地朝我走来。

     “Hi 好久不见!怎么来这儿也没说一声?哥罩你啊。”

     看他这么坦然我反而僵在原地。是啊,好久不见,都那么长时间过去了自己还放不下,简直可笑。这些年来每个从噩梦惊醒,一身冷汗地喃喃念叨他名字才逐渐安心的夜晚也都是笑话吧。

     “那我现在来了,景哥想带我怎么玩啊?”我扯起嘴角,扬起狡黠的笑,直视他的眼睛。我望着他眸子里倒映的那个笑得张扬明媚的女孩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假笑起来也可以这么自然。

     “嗨,你是于淮景的女朋友吧?我是他老朋友,叫我Chris就好。Nice to meet you~”不待他回答我便朝他身边的女孩伸手打个招呼。与其从他口中听到那些可能甜腻刺耳的介绍,还不如先由我来示好。俗话不是说嘛,伸手不打笑脸人,既然大家不想翻脸不如就交个朋友嘛。

     “你好,我是宋岑。”女孩似乎对我的热情有些惊讶,但也很快反应过来甜甜一笑回握住我的手。

     乖乖的模样脆生生的嗓音,害羞又敏感,真像只红眼睛小白兔。

     哦,你于淮景原来喜欢这样的啊。

     宋岑个子娇小,站在于淮景身边有种小鸟依人的感觉。

     而他转头温柔地看向她,一手与她十指相扣,一手宠溺地揉了下她头发后对我说。

     “我们在一起一年了,刚订婚。”」

-8

     「一通工作上的电话适时地解救了我。匆匆道别后我往公司赶去,在路上将早已发硬的面包和着涩得要命的美式囫囵咽下。

     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着刚刚于淮景和他未婚妻的亲密,而后又突然想起当年影院里于淮景也曾笑着揉我的头发说“有我在呢。”

     嘴里又酸又涩的。最讨厌咖啡了。

     枯燥沉闷的会议随着夜幕降临总算画下句点。我关上笔记本收拾好资料,随手将手机开机,页面静静躺着一条信息。

     “还在忙吗?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餐?于淮景说他请客,就当作给你接风啦~”

     我看着陌生的兔子头像,揉了下眉心才想起临别前好像和宋岑互加了微信。不过她怎么突然约我出来,真的单纯到对自己未婚夫身边的异性这么没危机感吗?

     虽然矛盾,可出于礼貌我最后还是赴约了。

     挑餐厅的人大概是考虑到我初来此地可能吃不惯当地菜,定的是一家叫做Atelier的餐厅,除了提供加拿大菜也有各国菜色,在当地似乎挺有名气。

     如果一个男生的前任现任共同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算得上一大奇观的话,那于淮景这人也是够奇葩的。明明是人家未婚夫,到了餐厅却先替我拉椅子,让宋岑自己坐,还开启了话痨模式,总时不时cue我,一下问到我工作的事一下又问我停留多久有没有什么想去玩的地方。我一边“嗯、对啊”漫不经心地回应他,眼睛一边不自主地往宋岑那里瞟。几次对上眼宋岑却只是微微一笑,插得上话时也说上一两句,插不上话就静静看着我俩聊天,仿佛完全不在意于淮景的过分“热情”。

     餐厅里摆了一架钢琴,到餐厅用餐的客人都可以去拍照或者小奏一曲。用过晚餐后于淮景瞥见钢琴也让我去试试,语气有些兴奋。

     “好久没看你弹琴了,试一试嘛,一定会惊艳所有人。”

     我扯了下僵硬的嘴角,又回忆起以前我弹琴他写词的那段时光,现在可不只我们两个人了。

     “我两年没碰琴了。”

     “会手生嘛?”

     “何止手生,简直陌生人一样。”

     宋岑搭了一句,我连忙求助地看她,于淮景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执着。

     “就一小段也行嘛,我和你一起吧,以前还从来没试过四手联弹呢!”」

-9

     「我实在拗不过于淮景,也不好因为这种小事闹得不愉快,便妥协了。于淮景挑了Yiruma的River Flows In You,我和他挨在一起弹奏,冰凉的琴键在温热的指尖下跳跃,曲调轻快柔和,但在宋岑的注视下我能感觉到他动作甚至比我都僵硬,甚至连连错了几个音。

     不管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几分真,至少于淮景明显是很在乎宋岑的。

     那为什么这整个晚上还要做出那些引人误会的举动?

     刹那间我总感觉自己像被耍一样。

     心里越想越气,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我径直推门而出,跑出餐厅。像贼偷了东西被揭穿后狼狈地落荒而逃。可我到底是偷了什么?又是为什么要逃?

     于淮景不枉腿长一米多,不一会儿就追了出来。

     “其实你看得出来吧,宋岑好像不在意我。”

     “我真的很爱她,想着订了婚总有机会慢慢让她喜欢我。。。没想到哪怕我跟别人亲近她也一点都不在乎。”

     “利用你是我的错,对不起。”又是对不起。

     原来他一直都是知道的。当年他知道我是真的对他动了心所以果断离开断掉我们之间一切联系。现在他遇到了那个真正爱的女孩儿,知道我对他还有念想,又利用我去刺激她。有人说过,这个世界上最藏不住的是咳嗽和喜欢。更何况他这么了解我,自以为藏得再好也早早被他看穿了去。

     “你个怂比,真这么爱她就自己去追啊!招惹我干嘛?欠你什么啊。”

     忍了一晚上的情绪终究还是按捺不住打翻了。我失控地冲于淮景吼,而他只是沉默的站在那里,脸上是愧疚的神情。

     也对,他对我除了那点愧疚还能有什么?

     于淮景你知不知道,我也有自己的傲气,因为对方是你,才迁就这份嚣张。

     我咬咬牙,在路边招了辆车回酒店。车走了差不多一公里时姑姑来了电话。

     “丫头,事儿都处理完了吧?想留在那玩几天嘛?姑给你放假。。。喂,怎么了吗?咋不说话?”

     “姑姑。。。他和别人订婚了。”」

-10

     「“两个太相像的人不适合在一起。我们俩浑身上下都是刺,也曾试过卸下盔甲相互取暖,尽量不去触碰到对方的尖刺,但我们真的不太适合拥抱,更不适合在一起。”

     浪费了那么长一段时间画地为牢,一直在原地踏步不前,梦总要醒的。我们俩之间哪来有过什么爱情,不过是消耗寂寞填满彼此空虚的存在。

     机场广播响起时我向旁人借了火,从皮夹里掏出我们唯一一张拍立得合照点燃,看它在火苗迫不及待的舔舐中一点点化成灰烬,散落在烟缸里,而后毫不留恋地迈向安检口。

     得不到的最好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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